问题 | 2021青岛本科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
释义 | 青岛本科生购房优惠政策: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最长36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后,提高学历可申请剩余补贴。补贴标准:本科生500元/月,硕士800元/月,博士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1200元/月,博士1500元/月。 法律分析 青岛本科生购房优惠政策是:每人每月具有500元的购房补贴,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补贴。已领取补贴未满36个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补贴。 法律客观: 《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前领取2018年度及以后住房补贴,申领人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业目录的,住房补贴不足部分予以补差。 拓展延伸 青岛市2021年新政策:本科生首次购房享受巨额优惠 青岛市2021年新政策:本科生首次购房享受巨额优惠。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青岛市为本科生购房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首先,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以享受购房贷款利率的优惠,大幅降低了购房成本。其次,购房首付款方面,本科生可以享受更低的首付比例,减轻了购房压力。此外,购房过程中的税费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免,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这一政策旨在支持本科生实现安居梦想,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本科生们可以抓住这一机会,获得巨额优惠,实现自己的购房计划。 结语 青岛本科生购房优惠政策为每人每月500元购房补贴,最长可享受36个月。若提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可根据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补贴。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本科生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青岛市2021年新政策为本科生提供购房利率优惠、首付款比例优惠和税费减免,旨在支持安居梦想,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本科生们应抓住机会,实现购房计划。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