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孙能随老人的户口迁到外公公婆户口上吗? |
释义 | 不可以。按照规定,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但是新生儿的户口不可以单独隔代随祖辈,如果新生儿的父、母有一方的户口挂靠在当事人名下的,孙子的户口可以投靠在当事人的名下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 一、办理新生儿户口所需哪些材料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出具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具体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分娩证明或婴儿母亲所在医院的病历复印件。《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遗弃婴儿的,收养人或者育婴机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子女户口落户如何规定 儿童户口新政策规定如下: 按照新生儿随父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可随父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可以按照父母自愿申报户口。非婚生子女需要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决父亲抚养的证明。父亲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三、不结婚生的孩子能上户口吗 不结婚生的孩子能上户口。孩子上户口具体流程如下: 1、可由子女母亲或父亲持户口本、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向子女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亲也可随母亲。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