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碰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一、民法典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什么顺序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多久到帐 材料完备后保险公司应要及时的做出审定,材料繁杂的,应在30天内做出审定,对于由保险公司支付的,应在达成补偿条约后的10天内支付。依据有关法令划定:对于没有异议的补偿,保险公司须在10天内支付,对于疑难事件可由双方进行商议,若没有,则须在60天内对有异议的部分先于赔付。这是法令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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