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去异地开庭路费报销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异地进行诉讼时,证人到异地出庭作证的,交通费等费用可以撤销的,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证人条件、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四条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承担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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