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的房屋有问题,如果是承租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租金。如果因为房屋问题导致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出租的房屋如有瑕疵,若不是由承租人造成,承租人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如因瑕疵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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