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 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是学校聘任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 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为年—年+1,相关政策仍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的,间断的年限要扣除。如果是先工作后上学的,只要是连续的,中间没有间断的就一起算入工作年限里,不用再算学龄了,有间断的如辞职在家复习1年考研的,就要扣除1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