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所有的病历记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 2.《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法为患者提供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并及时提供患者要求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不得隐瞒、篡改、拒绝提供或者收取费用。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其主张或者反诉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对拒不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可以推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的事实存在。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理赔时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记录,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供所有的病历记录。同时,如果投保人拒绝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