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逃工作是否持续进行? |
释义 | 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范围包括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脱逃的罪犯。立案单位需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经审批后交给刑侦部门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立案单位如有新信息,需立即提交刑侦部门修改。被抓获的在逃人员须在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法律分析 只要嫌疑人没有到案,公安机关就会网上追逃。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拓展延伸 追逃行动:进展如何? 追逃行动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自启动以来,我们已经成功追回了多名逃犯,并成功将他们引渡回国。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我们加强了情报分享和协调行动,使追逃工作更加高效和有针对性。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逃犯的追踪力度,采取了多种手段,包括监控、搜查和线人的使用。这些努力的结果是,我们已经成功将一些重大逃犯抓获,并将他们绳之以法。追逃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逃犯无处可逃,为社会安全和正义作出贡献。 结语 通过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行动,我们已取得显著进展。多名逃犯已被成功追回并引渡回国。与国际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加强了情报分享和协调行动,提高了追逃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我们加大了对逃犯的追踪力度,采用了多种手段,如监控、搜查和线人的运用。这些努力的成果是,一些重要逃犯已被成功抓获并受到法律制裁。追逃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逃犯无所遁形,为社会安全和正义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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