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谓的股权转让日,其实就是在办理相关的股权划转手续的当天的日期,也就是说我们的股权是在什么时间发出去的,这一天就是被称之为股权转让日,而企业的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该采取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面所有的风险以及报酬实质都已经转让给购买方并且获得了相对应的经济收益的时候。才能够被称之为股权转让日。当然,有关股权转让还必须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也就是股权转让的收益只有在满足以上的条件的时候,才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且确定下来,因此我们的股权转让日并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能够确定下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九条 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