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二、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徐某与龚某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不需办理离婚手续。2、财产方面,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处理,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归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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