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真正连带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一种民法制度,近年来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逐渐受到重视。其基本含义是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相对比,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债务人各自负独立的清偿义务等本 法律分析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定义: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源于法、德等国判例学说,近年来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逐渐受到重视的一种民法制度。这种制度在司法审判中得到了体现。其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同,但因各个债务发生的基础事实即原因事实各不相同,因而它又是不真正的连带债务。 二.与连带债务相对比,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如下本质特征: 1.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债务可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引起,即债务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关系而产生,而连带债务一般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 2.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债务人主观上并无关联,若债务相互间必然联系,则债务人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形成共同侵权、共同违约等,各债务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债务而不存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一说。 3.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而连带债务给付的内容和数额都是相同的,如共同侵权人所负的侵权责任。 4.债务人各自负独立的清偿义务,这种独立清偿的结果是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债务人内部之间因无连带关系,不存在份额的分担,而连带债务在连带债务人内部仍是按份责任。 拓展延伸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而不真正连带债务则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但各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债务是指两个以上债务人共同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清偿全部债务。而不真正连带债务则是指两个以上债务人共同对同一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但各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债权人只能向各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承担了全部债务的,其他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 因此,在判断债务是否为连带债务时,需要关注各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而不真正连带债务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债权人需要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判断债务是否为连带债务,从而正确地主张权利。 结语 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一种民法制度,近年来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逐渐受到重视。其基本含义是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相对比,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等本质特征。 法律依据 宪法\t第一百三十三条\t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02-24)\t第十九条\t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宪法\t第四十七条\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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