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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的使用权可以过户吗?
释义
    不可以。
    因为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而使用人可能并不是房产所有人,不可买卖。
    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一、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是不算随之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根据规定,房屋买卖时,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说的地随房走。买卖双方应到县级以上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二、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
    我国企业及个人所拥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是所有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在我国所说的取得土地,就是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而无形资产不计入折旧,应该是摊销无形资产的价值。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条件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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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