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物权凭证,是指代表所有权的凭证。如仓库、提单(B/L)、提货单、债券(bonds)、股票及息票等,以及在通常商业或融资过程认为,以作为证明持有人有权受领、占有及处分该凭证及其有关货物之任何其他凭证。一般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即物权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提单持有人,不管他是否真是该货的主人,只要他能递交提单,就可提货。物权凭证可分为流通或转让与不流通或不转让两类,一般使用的属于可转让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