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物业费不给发票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交物业费不给发票可以拒交物业费。 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是一种劳务的签约合同关系,是否要缴纳物业费就要依照合同来进行处理。 如果物业没有提供约定的相关服务,或者服务质量没有达到之前的约定或者物业条款,那么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发票的意义和作用如下: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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