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是由以下四要件构成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明知他人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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