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存在婆婆和儿媳的继承权? |
释义 | 公婆和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有例外情况。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公婆与儿媳互相不享有继承权,但也有例外情况。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虽然公婆和儿媳不在此范围内,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他们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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