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公司的净资产要达到一定标准、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一年的利息等。此外,资金投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水平,并需满足其他国务院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可续期公司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 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要求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分析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特点和风险的债券工具。其特点包括:1)具备可续期的特性,即在到期日之后,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续持债券或者将其转换为其他证券;2)提供了较高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使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条件作出相应的调整;3)通常具有较高的利率,以吸引投资者购买。然而,可续期公司债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投资者在购买可续期公司债券时应仔细评估其特点和风险,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结语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特点和风险的债券工具。它具备灵活的续期特性,提供了投资者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的机会。然而,投资者在购买可续期公司债券时应谨慎评估其利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净资产要求、债券余额限制、利润支付能力等。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章 公 司 债 券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