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车主的交通强制险过期未及时缴纳,12万元左右的交通强制险的赔偿限额,都将由车主本人承担,第三方保险公司和交强险公司都不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一、交强险双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交通法98条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交强险罚款几倍? 二倍。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就是保险费乘以2。比如家庭轿车交强险保费正常是950元/年,如果没有交强险被交警查获,需要缴纳罚款1900元。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