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我国与国际主流做法一致,将18周岁作为成年人的标准。之所以将18周岁作为分界线,系充分尊重自然人成长认知的科学规律及充分关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首先,自然人的理性能力一般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18周岁的自然人通常具备了在社会生活中必备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预测自己行为的效力,并且对后果有相应的承担能力。其次,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尚不健全,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义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