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啊 |
释义 |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属于财产转让收入,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出让方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受让方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承包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1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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