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子女有权分享家庭财产 |
释义 | 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是否判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已破裂,可进行调解或上诉;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准予离婚。 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财产分割,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已破裂,可进行调解或上诉。 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财产分割,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已破裂,可进行调解或上诉,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子女有权参与财产分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分不到财产的,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会判离婚吗 法院是否判处离婚,所依据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证明感情已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至于不满意财产分割可以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离婚时,子女无权参与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上诉。然而,法院是否判处离婚,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有不满意的财产分割,可以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附则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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