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所需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包括: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申请营业登记需满足名称、经营场所、管理机构和负责人、资金和从业人员、经营范围、财务核算制度等条件。 法律分析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如下: 1、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且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经办人代为办理的授权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5、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拓展延伸 分公司注册所需的必备手续清单 分公司注册所需的必备手续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证明;2.公司章程;3.分公司设立申请书;4.分公司设立决议;5.总公司的注册证明文件;6.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9.总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11.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12.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13.分公司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4.分公司员工的身份证明;15.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手续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具体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结语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包括: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授权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还需要符合规定的名称、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及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具体所需手续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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