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介绍了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不同伤残时的处理方式、伤残津贴的定义以及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无法安排适当工伤的工伤职工的津贴的定义。需要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第一部分是关于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时,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医疗费。第二部分是关于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时的处理方式,需要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医疗费。第三部分是关于伤残津贴的定义,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获得的津贴。最后一部分是关于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无法安排适当工伤的工伤职工的津贴的定义。 结语 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第一部分是关于工伤医疗补助金,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时,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医疗费。第二部分是关于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时的处理方式,需要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医疗费。第三部分是关于伤残津贴的定义,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后获得的津贴。最后一部分是关于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无法安排适当工伤的工伤职工的津贴的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