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如果本月已经领购完发票,但又不够用的话,可以向税局申请增加用量,但审批时间约20天的,例如你本月2号已经买完本月发票,那你可以马上递发票增加申请,如果月底前能审批到,那就月底就可以购买差额的那份数,如原先是10份,现在批到3.0份,那就你还可以买20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