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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止性骚扰首次出现
释义
    

法律主观:
    


    禁止性骚扰内容首次出现在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妇女权益保护法》现已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
    禁止卖淫、嫖娼。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
    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二条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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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