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首次申领普通护照办理地点在哪个地址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办理地点和法律规定。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办理地点是在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婺江路169号),具体位于1-15号窗口。 二、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该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2012版)》 第十五条设区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审批签发机构”)负责复核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并做出是否签发普通护照的决定。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护照法》的规定,普通护照是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交流的基本证件。对于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地点,根据该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因此,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地点应当是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出入境权益和安全,同时防止非法护照的流通和使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结语 首次申领普通护照的办理地点在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具体位于1-15号窗口。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公民因非公务原因出国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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