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注意事项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套内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这三部分。公摊面积不大可能缩小,而套内面积并非自己能量。不公摊部位为业主所有,测绘单位承担误差责任。此外,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也有详细规定。最后,文章还提到了如果套内面积误差超过了3%,购房人有权退房。 法律分析 套内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 1. 如果套内面积误差超过了3%,购房人有权退房。 2.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这三部分。《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可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随套内建筑面积权利份额一并转让;竣工后套内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发生误差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2、公摊面积不大可能缩小 关于公共设施的大小、楼梯宽窄、电梯多少,国家建筑技术规范都有相关规定,公摊面积不大可能缩小。今后还要在建筑规范审批上严格把关,对必须有的配套设施、区域等严加审核。开发商用套内面积计价,同时也提供建筑面积的具体数据。 3、套内面积并非自己能量 对于业主来讲,套内面积并不是房间的面积,还包括墙体的面积,假如按套内面积算的话,有些业主不知就里,拿着尺子一量,发现自己的面积不对,还会发生新的纠纷。套内面积并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者拿着一把尺就能准确算出来的。关键是要委托专门的部门准确地测量面积。 4、不公摊部位为业主所有 该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公共部分、公共设备的权利份额一并转让;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车库等附属建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不公摊的面积可视做买房人所有。 5、测绘单位承担误差责任 按套内建筑面积卖房,开发商照样应该把公摊部位、用途以及预售面积告知买房人。按《办法》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情况,公示分摊的内容有:被分摊部位的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参与分摊的商品房名称、用途、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不分摊的部位。买房人有权查询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一旦房屋面积与事实不符合,如果是由于测绘技术引起的,测绘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拓展: 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结语 购房人需要注意套内面积误差问题,以免购买到面积与预期不符的房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此外,公摊面积是开发商用套内面积计价时提供的数据,一般不会缩小,因此购房人应充分了解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另外,套内面积并非房间的面积,还包括墙体的面积,需要委托专门的部门进行准确测量。最后,测绘单位承担误差责任,买房人有权查询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确保购买的房屋面积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三十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t第十六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t第二十二条\t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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