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明确界定集体所有财产范围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设施等。集体性质土地不可抵押,其他不可抵押的财产有学校、医疗机构等公益设施。集体所有权的特点是主体多样,只有集体组织才能代表成员行使所有权,个人无权处分财产。集体所有的财产可以是任何财产,除了国家专有财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属于集体所有 民法典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如下: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二、集体性质土地可以抵押吗 集体性质土地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拿去抵押的财产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集体所有权的特点 1.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都分别属于各该集体组织。不同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惟一性,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多种多样:既包括农村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乡镇企业等,还包括城市中的城镇集体企业、合作社等。 2.集体组织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只有它才能作为该组织全体成员的代表对集体财产行使所有权,它的成员个人不是集体组织财产的所有人,无权处分集体组织的财产。 3.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除了法律规定的国家专有财产外,可以是其他任何财产。 结语 集体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包括农村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乡镇企业等,以及城市中的城镇集体企业、合作社等;二是集体组织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只有它才能代表该组织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成员个人无权处分集体组织的财产;三是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可以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专有财产外的任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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