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轨女方去举证怎么办? |
释义 | 男方出轨女方举证的方式是: 1.离婚案件中,在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后,以收集证据为目的的跟踪,不应该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2.若发现可能存在暖昧关系人员,或是可能同居或幽会的场所,受委托人可以用摄像机或照相机拍摄作为初步搜集婚外情证据材料; 3.只要录音手段和录音器材合法,证据效力较高。 一、怎样合法调查对方出轨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3、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比如,双方银行开户资料,多次填写相同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流动人口或居住证信息登记表,登记同一居住地址;淘宝网页的购物记录,购物时共享一个收件地址,QQ或微信聊天记录,证人到庭说明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情况等。 4、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6、证人证言。 7、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二、婚内出轨如何调查 (一)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 (二)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三)异地“捉奸”可求助“110”。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四)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 三、偷偷录音可以劳动仲裁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但是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的,在私密场所录制,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录音都是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可能构成犯罪。其次,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第三,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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