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病假期间是否有薪资补贴?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骨折病假期间是否有薪资补贴? 自己骨折请病假有病假工资。在请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来确定。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企业到底是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百分之六十还是百分之百支付病假工资,还是按照若干问题意见规定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病假工资,要看企业适用的法律规定,不能一概而论。 二、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否有的? 根据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规定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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