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骨折后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车祸的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的,其将脊柱四肢损伤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个等级,分别列举了具体的伤害情况,在对骨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时,只需将实际损伤情况对应到相应等级下的列举项中即可认定伤残等级。 一、打架伤势鉴定标准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 1.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1.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1.3轻微伤 各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对方致你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在刑事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为 伤残鉴定标准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全文,其中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耳膜穿孔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如果耳膜穿孔,伴后遗症,该伤情就会达到轻伤,其行为也就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只是单纯性的耳膜穿孔,则只构成轻微伤,其行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最多给予十天的拘留。 轻微伤鉴定标准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于追究侵害人行政责任(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采用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不过,轻微伤应当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只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5.9脊柱四肢损伤 5.9.1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cm以上、成角畸形30度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cm以上、成角畸形30度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度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5.9.3轻伤一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 h)骺板断裂。 i)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 k)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已行假体置换。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m)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cm以上。 5.9.4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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