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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顶替他人上班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吗
释义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存在用工关系。
    在顶替他人上班的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拒绝或者提出反对意见,顶替上班的人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对顶替上班者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虽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此种情况下,顶替上班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是如果顶替上班者私自替工并不为公司知晓,发生安全事故时,因其与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退休后上班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签了顶岗协议不来公司上班怎么处理
    签了顶岗协议不来公司上班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却未上班,属于劳动关系未正式建立的情况。如果不去,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认真想好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履行劳动合同也不会在法律层面有太大的影响,但对个人的信誉是不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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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