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机动车不可以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靠或者停放,在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位置和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点停放,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入位。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