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主如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
释义 | 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流程如下:1、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印章,去社保合作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一式2份并复印1份;2、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印章到地税局开通社保登记。开通社保登记之后,登陆企业的电子税务局,打开社保模块,就可以办理参保增员了;3、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开通公司社保账户,领取《社保登记证》;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银行缴费协议、公司印章,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签字盖章,提交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会把公司社保用户名密码发送到经办人手机上;4、社保账户开通之后,要去劳动局做就业备案登记,将职工备案表做电子数据导入,提交工作人员审核;5、社保账户开通及就业备案登记之后,可以在网上办理新参保。利用从社保局领取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社保局网上平台,填写资料提交就可以了,同时在地税办理新增员,新参保单位就可以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了。 缴费单位缴纳的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以上就是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的解答,大家都学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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