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买受人如未在本协议的分期付款期限内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金额3‰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买受人并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3‰的违约金。购房合同分期付款条款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