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致残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死亡补助金等。其中,伤残津贴是根据工伤致残程度和工资计算得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死亡补助金是根据被扶养人数和被扶养人关系、被扶养人生活需要和死亡原因等因素计算得出的。 除了上述金额,对于特别重大的伤残或死亡事件,还可以考虑赔偿精神损失费。 同时,还需要根据伤势的情况及时报告工伤认定,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工伤已经确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因工致残工人的伤残等级,由职工医院或者其他经工伤保险基金所委托的医疗机构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由职工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死亡补助金的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四条: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被侵权人的受害程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