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担保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担保另一方是否有义务承担要分情况。 如果说夫妻双方有一方担保,是因为家庭的一些共同生活的话,那么这个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外一方是有义务再进行承担的,除非是一方自己个人行为和家庭没有关系的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吗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但要确保这笔财产是共同的,但如果另一方不知情担保一方所存在的财产,那么法院在强制制行的时候只可以执行另一半,另一半的财产是没有权利处理的。您清楚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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