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成都市户口迁移要满足什么证件 |
释义 |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户的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需提供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的每人需交一张,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整个迁移流程分为三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拿到新户口本,办证费用为0元。 法律分析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包括: 1.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市内户口迁移证。 2.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 新立户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 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需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需交照片一张。 5. 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 6.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成都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凡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因特殊原因需要将户籍迁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学生迁移:在校大学生因毕业、就业等特殊原因需要将户籍迁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 军人迁移:驻成都市部队的现役军人需要将户籍迁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 就业迁移:符合成都市就业政策的人员因就业需要将户籍迁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 投靠迁移:父母因年老、疾病等原因需要投靠子女生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 回乡迁移:成都市户籍居民因故需要回乡生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 退出户籍:成都市户籍居民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存续户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成都市户口迁移条件及流程,旨在规范成都市户籍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 结语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包括: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新立户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需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需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成都户口迁移流程分为三步:准备材料、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费用为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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