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 提供以下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明)。 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明)。 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明)。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