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变更取保人可能会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一)拒不执行取保候审决定的;(二)变卖、毁损、转移、隐匿财产的;(三)重大犯罪嫌疑的。”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的人变更住所、工作、学习或者措施变更原因的,应当及时向原批准机关报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方可执行。”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对取保候审措施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申请变更取保人需要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否则可能影响案件审理。同时,如果变更取保人存在拒不执行取保候审决定、变卖、毁损、转移、隐匿财产等情况,也可能导致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