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400元/人/月增长至452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200元/人/月增长至226元/人/月,其中低保边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100元/人/月增长至113元/人/月。新标准自2021年9月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