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战离休丧葬费标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抗战离休丧葬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重庆市为例,退休人员逝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可领取丧葬费2000元以及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重庆市人民政府还调整了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其中非因工死亡者的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一般由原工作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抗战离休丧葬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如下: 以重庆市为例: 重庆市退休人员逝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直系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以及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二、丧葬费 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拓展延伸 该标题涉及到重庆市一次性救济金标准调整通知。根据该通知的内容,重庆市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从202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将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从之前的每月25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 这一调整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这也是重庆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调整通知仅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的困难群体,其他地区或情况可能需要参照该通知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重庆市一次性救济金标准调整通知的出台,将对重庆市的困难群体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将为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结语 根据重庆市有关规定,抗战离休丧葬费标准以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为依据,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费2000元和死者生前15个月的养老金。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时,丧葬费为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 法律依据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06-10)\t第四十一条\t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12-29)\t第三十条\t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t第五十条\t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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