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营利法人的概念: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等非营利目的,且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而成立的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一、什么财产不能被抵押 这些财产不能够抵押: 1、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 二、法人包括哪些 法人包括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