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夫妻婚姻中,军属医保、养老保险资格的申请和认定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军属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资格申请和认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户口簿、军人身份证等,经审核认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对于资格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诉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1.《军人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军属医疗保险的资格、费用标准及其它有关问题,由国务院军事、卫生、经济贸易等部门另行规定。 2.《军人社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军属社会保险的资格、待遇标准及其它有关问题,由国家军委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规定,并报军委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军属医疗保险资格的认定程序和标准,以及军人保险管理机构的职责,由军人保险管理机构另行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社会保险条例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军属参保手续和资格认定的程序及其时限、拒绝认定的原因和处理方式等,由军队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另行规定。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军属医保、养老保险资格的认定程序和标准,军人夫妻在进行申请和认定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提交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调查。如资格认定存在争议,申请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诉讼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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