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班时突发疾病谁来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班时突发疾病的,如果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否则不能算为工伤。 如果不是工伤的,可以根据已提供服务年限,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 医疗期内单位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工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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