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抵押登记的法律约束力是什么
释义
    本段内容主要介绍了预告登记的基本特征及其立法原因为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解决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对已售出给购房者的期房私自设定抵押等问题。同时,介绍了担保合同的种类和担保物权的定义及其权利性质。
    法律分析
    1、预告登记的基本特征是使登记的权益具有物权效应,它对后续产生的与该权益内容相同的不动产权益处分行为具有防御效力。立法机关的立法原因为:“预告登记的作用是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以保证债权人未来实现债权。这些处分行为包括一房二卖和在已售出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等行为。据此,该规定是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解决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一房二卖或对已售出给购房者的期房私自设定抵押等问题,从而限制开发商对预购商品房的处分。”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一、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1、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
    2、保证合同
    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3、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担保物权属于什么权利
    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中的一类。这项权力是为了实现担保债权,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事物或者权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事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它的交换价值,用来确保债务的履行,因此又被称为价值权。担保物权是为了债权的的实现而确定的,随着社会发展,债权关系广泛形成在公民之间,而因为债权关系的变更引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因此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来维持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债权关系。
    结语
    预告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方式,具有防御效力,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一种准物权,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担保合同包括债权担保和抵押合同,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是为了实现担保债权而设定的限定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依照本条规定,不仅“所有权”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包括抵押权在内的“其他物权”亦可进行预告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19: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