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的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离婚签订的财产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协议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如果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有效的财产协议,反之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为无效。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 1、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效的,前提是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协议是一方在被威胁或者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认定协议无效。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有效力的,只要离婚财产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财产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财产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三、离婚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前签的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满足协议生效的条件。具体如下: 1、订立离婚前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的离婚前协议,必须要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的离婚前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比如在婚内签订的财产协议,符合生效条件的即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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