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如何规定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接收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625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夏令17:30,冬令17:00)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不需要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办理进程查询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疑问可现场咨询;或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625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夏令17:30,冬令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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