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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哪些情况下是否具有代位继承权
释义
    胎儿可以依法成为代位继承人。但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除外。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男方去世遗产要预留一份给未出生胎儿吗
    遗产分割中,遗产份额应当留给未出生胎儿。没有保留的,从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中扣除。这是针对未出生胎儿的,它确实需要相关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胎儿出生后,如果胎儿出生时生活,保留的份额由婴儿所有,一般由母亲保管。这是因为胎儿在法律意义上不是“人”,也没有民事主体资格,而是生命孕育的阶段,而保留的份额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胎儿保留的份额仍归婴儿所有,由婴儿法定继承人依法办理;如果胎儿在出生时死亡,也就是说,它在出生时就已经死亡。此时胎儿没有继承权。
    二、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怎么算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胎儿流产后的遗产保留份额怎样处理
    胎儿流产后,遗产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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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3: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