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要加盖律所公章吗 |
释义 | 起草律师函应对加盖律所公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律师函可以笼统的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大组成部分:1.首部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2.正文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委托声明、事实简述、法律评论和律师意见。3.尾部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律师函的寄送方式、附件、落款和联系方式。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其本质是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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